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池州市贵池区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生态治理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皖建施招 02-2016-001)补疑如下:
1、本工程招标文件P6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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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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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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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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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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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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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修改为:
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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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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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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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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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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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开标条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到现场参加开标会,参会人员必须携带以下证件及原件: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启:
(1)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是委托代理人参加,另须携带规定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2)银行开出的投标保证金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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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工程招标文件P16页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为:“进入本阶段的有效报价家数为A,现场按签到顺序抽取有效投标报价投标人编号(1,2…A),当3≤A<9时,取编号为1、2、3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计算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值,当A≥9时,令a=A/3(当A为奇数时a向上进位取整),取编号为1、2…a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计算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值。”
现修改为:“进入本阶段的有效报价家数为A,现场按签到顺序抽取有效投标报价投标人编号(1,2…A),当3≤A≤9时,取编号为1、2、3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计算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值,当A>9时,令a=A/3(a四舍五入取整)。取编号为1、2…a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计算评标基准值。”
3、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16年3月10日9时0分(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池州市贵池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