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池州市石台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2014年矶滩乡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已由 池州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以 池农发办(2015)10号 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台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台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位于石台县矶滩乡境内,项目区内涉及塔坑及洪墩2个行政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淤、护岸;渠系工程;桥梁工程,项目建设总投资约621万元。
2.本招标项目全部工程划分 2 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符合资质要求的下述合同包中的合同标段投标,但每一投标人只能承包施工 1 个合同标段,开标时按标段顺序开标(先开A标段),如投标人在前面标段中被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其后续标段须放弃,不再参加后续标段评标。
(1)A标段:包括塔坑村溪流护岸,渠道衬砌,机耕桥等建设内容(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B标段:包括洪墩村溪流护岸,机耕桥等建设内容(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各标段具体资质要求为:A标段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B、标段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2 月 9日至 2014 年 2 月 13 日,每日上午 8 时至下午 17 时(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 石台县石台宾馆 A303 持单位介绍信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需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在石台县设立分支机构的施工企业,由石台县人社部门出具,未在石台县设立分支机构的施工企业由企业注册地人社部门出具)、企业出具的拟任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及企业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无被限制投标且正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
以上证件均须留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身份证上的姓名须与单位介绍信上的报名人一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3 月 9日 14时 00 分,地点为 石台县仁里镇石台宾馆6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石台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stxzb.com/)发布。
招 标 人:石台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旭日工程咨询公司
地 址:石台县仁里镇 地 址:池州市上海城
邮 编:245100 邮 编:245100
法定代表人:江龙云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人:吴满生 联 系 人:章萍
电话(传真):6026201 电话(传真):1385665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