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滨江安置小区三期29#、31#、农贸市场及垃圾中转站工程(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皖E0-11-2014-0045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4年2月20日
四、内容:
滨江安置小区三期29#、31#、农贸市场及垃圾中转站工程(第二次)(皖E0-11-2014-0045)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3月13日14点30分共有 10家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经评委会评审三家单位报价低于最低成本价,作无效标处理;商务标经评委会审查后,两家单位投标文件商务标子目单价超控制价相应单价5%,作无效标处理。一家单位的投标文件商务标报价与各组成部分不闭合,作无效标处理。技术标经评委会审查后,一家单位提供业绩材料无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作废标处理。一家单位提供的业绩材料未提供竣工验收证明,资格审查不通过,作废标处理。仅有两家为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报价分别为超出最低成本价3.97%、5.70%,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5.2条规定,超出最低成本价1%以上,评委会一致判定两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缺乏竞争性,否决全部投标。
马鞍山市建设工程招标中心
201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