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Y-F2014012
发布日期:2014年2月14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凤阳县体育中心项目工程监理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凤阳县人民政府
3、招标人:凤阳县体育局
4、资金来源:财政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凤阳县新城区中都大道与前门路交叉口东侧,项目总占地约350亩(含水域面积)。
2、建设规模:占地面积约350亩,总建筑面积32211.83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建筑面积7888.03平方米的体育场一个;建筑面积11851.12平方米的体育馆一个;建筑面积5949.97平方米的全民健身馆一个;建筑面积5563.09平方米的游泳馆一个;动力中心建筑面积959.62平方米;室外体育场地及配套设施、广场铺装、景观绿化工程等。
3、监理费用付款方式:根据工程进度按季度支付监理费用
1)监理费每季度支付一次,每季度根据工程进度支付监理费的70%,支付时间为次季度第一个月5日内,即:每季度支付监理酬金金额=监理费合同价÷24月×70%×3月。
2)监理费支付到总额的70%时停止支付,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供全套监理资料后,按工程结算总价付至监理费的90%,余额10%在责任缺陷期满后付清(不计利息)
4、计划工期:施工期监理同施工期,保修期监理24个月。
5、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所有范围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等级或具备综合资质;
总监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建设部颁发的在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
2、投标人及拟派总监业绩要求:投标人及拟派总监2010年1月1日以来有类似体育馆项目或类似大跨度钢结构公共建筑监理业绩(建筑面积不小于3万平方米).
3、本项目监理队伍应具有足够的结构、建筑、装饰、给排水、强弱电、市政及工程造价等专业监理工程师,其中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人(土建、安装各1人),监理员不少于5人,并配备专职安全监理员和测量监理员。
4、所有符合投标资质要求并不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上公示被暂停凤阳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及图纸:招标文件及图纸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传至凤阳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fyzg.gov.cn/)标书下载专区,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造成不能准时参与投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招标文件及图纸下载时间:2014年2月14日17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标书费300元。
五、投标保证金、信用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及信用保证金合计:贰拾万元。其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信用保证金:拾陆万元。投标保证金及信用保证金须按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开户银行1、开户银行2与开户银行3同样有效),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于开标前到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财务室核验(并缴纳标书费300元),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凤阳县体育中心项目工程监理投标(信用)保证金。
开户银行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1313072129300095566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187210623578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34001737508053004951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开户银行
2、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履约保证金贰拾万元;投标保证金及信用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退还给监理单位(无息)。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体育局 招标代理: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何军 招标代理联系人:黄斌 徐发根
电话:05506723922 电话:0551-62220235 62220237
15005602980
传真:0551-6222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