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马鞍山经济开发区保障性住房监理(黄梅山矿棚户区)
二、项目编号:皖eo-18-2012-0139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2年5月16日
四、变更内容: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条2、现场主要监理人员配备
原内容:
岗位 | 监理工程师配备要求 | 备注 |
房屋建筑工程 | 3名 | 不允许外聘、返聘 |
变更为:
岗位 | 监理工程师配备要求 | 备注 |
房屋建筑工程 | 2名 | 不允许外聘、返聘 |
2、总则3.2.1原内容:投标人的投标价应是在监理服务期内,监理单位按合同规定的范围所提供的全部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报价应以万元为单位,必须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有超过两位的直接舍去)。
如:报价100.119万元按100.11万元计入。
变更为:3.2.1投标人的投标价应是在监理服务期内,监理单位按合同规定的范围所提供的全部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单位在监理服务报价表自行折算出费率,评标时以投标时的费率计算监理报价得分。必须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有超过两位的直接舍去)。
3、评分标准(六)监理费报价(40分)原内容:
投标费率出现高于1.59%和低于1%的为废标(计算详见总则3.3.2.2)。报价在此范围内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4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比重(权重)×100
变更为:
投标费率出现高于1.59%和低于1%的为废标(计算详见总则3.3.2.2)。投标费率在此范围内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最低费率为评标基准费率,其价格分为4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费率/投标费率)×价格分比重(权重)×100
4、评分标准(四)监理企业业绩中原内容:3、企业2009年1月1日(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以来监理过单个合同建筑面积2万平及以上住宅工程(含地下室)工程(不含厂房)1个得4分,最多8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8分)
变更为:企业2009年1月1日(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以来监理过单个合同建筑面积9万平及以上住宅工程(含地下室)工程(不含厂房)1个得4分,最多8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8分)
注: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均做相同修改。
招标人: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天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