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YDCG—H2014100
本中心将以询价采购的方式购买一辆客车,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在7月10日上午9:00时前,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单价、总价)。该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2、投标人可以不对本中心的询价函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3、签约方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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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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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术 配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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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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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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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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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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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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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通客车(型号ZK6899H)
颜色: 制式警色
1、座椅数:37+1,座椅前后左右可调
2、发动机:YC6J245-42,国四标准,排量6.5L
3、空调:科林PFD-V型空调,制冷量达到24000大卡
4、水暖:非独立四壁挂强制散热水暖
5、车载硬盘播放器,19寸彩色显示器
6、轮胎:双钱真空胎,不锈钢轮毂
7、全封闭车窗,后排两侧上固定下推拉车窗
8、变速箱:綦江S6-100六档变速箱
9、公安警车专用标识图案
10、安装警灯警报器
11、其余配置为标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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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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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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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东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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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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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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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报价包含运输、人工、税收等一切费用。
2、本项目控制价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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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优质售后服务的公司企业。
2、投标函请加盖公章密封后送采购中心(一正一副)。
3、货物清单中提供的技术配置、规格型号、参考品牌等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人的需要。
4、投标人必须提供原厂合格产品参加投标,否则禁止其1-3年参加我区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采取符合采购需求,服务和质量相等条件下,低价中标原则。
三、报价函
请按照给出的“供应商报价函”模式进行投标,未按模式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四、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15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交付用户方验收 。
五、质量、技术、服务承诺
投标单位应就以上货物的质量、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等做出书面承诺。
六、联系地址
阜阳市颍河东路573号颍东区财政局2楼
七、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中心:刘飞:电话:0558-2317510
公安分局:李强军 电话:18905586276
阜阳市颍东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7月2日
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政府采购中心
供应商报价函
致: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政府采购中心:
本公司十分高兴地看到贵中心编号为YDCG-H 2014XXX 的询价采购函,我方已研究了该报价函的全部内容,现向贵中心就(询价函名称)所采购的标的物做出如下报价:
一、责任与义务
本公司承诺:
1、 本公司的报价函一旦为贵中心认可,该报价即为合同价;
2、 本公司报价函一经发出,即不可撤回,否则我方愿意接受贵中心的处罚;
3、 本公司一旦荣幸地成为本项目的签约方,同意将贵中心货物招标文件标准文本中的"合同条款"和本报价函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货物报价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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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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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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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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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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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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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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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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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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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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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交付用户方验收使用。
四、质量、技术、服务承诺(可另附页)
五、法人委托书、经营(代理)许可证(或授权书)原件和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等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手机): 传真:
地 址:
投标代表:(签字)
公司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