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宿松县交通管理大队公安交通指挥系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4-11-27    浏览次数:32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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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皖H5Z-1408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我中心受宿松县交通管理大队委托,现以国内公开招标方式对宿松县交通管理大队公安交通指挥系统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内容

序号

分项内容

数量

1

指挥中心装修

1

2

指挥中心设备

1

3

视频统一管理平台

1

4

智能交通综合管控平台

1

5

服务器存储

4

最高控制价

¥2,888,500.00

二、资金来源

政府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含有本次招标主要内容(计算机软硬件或系统集成服务),注册资本不少于1500万;

3、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具有省级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和“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5、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须符合“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关于开展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等四项资质认定工作的通知”(中电联字[2014]5号)的规定);

6、具有省级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一级资质;

7、具有“交通指挥集成平台软件”后期开发能力;

8、近五年内具有单项合同不低于500万元的智能交通指挥中心项目业绩(含指挥中心设备和智能交通综合管控平台);

9、项目组应配备不少于高级工程师2名,中级工程师4名,项目组成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电子、计算机)高级职称和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提供以上人员在本公司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如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原件备查。

10、质保期内提供1人本地化服务,质保期结束保证提供后续有偿服务;

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其他应说明事项

1、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1)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

(2)若是法定代表人,须持其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后退还);

若是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的相关证明(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一年社保证明或医疗保险证明)及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原件核后退还)。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不接受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开标时携带备查。

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标书出售时间、地点

1、标书预售时间:2014年11月27日—12月4日每天8:00-11:30;14:30-17:00(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宿松县孚玉东路商贸城3号楼3楼

3、联系人:陈女士   0556-7602002

4、标书出售方式:电子邮件发送。

5、本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松县交通管理大队     地  址:安徽省宿松县

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0556-781820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联系人:谢先生,李先生          电 话:0551-63735913,63736276

传  真:0551-63736277           邮  箱:xzf@ahtech.com.cn

七、投标截止时间

标书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12月25日上午9:30前。

八、开标时间、地点

2014年12月25日上午9:30整,在宿松县招标采购中心进行公开开标。

九、更正说明

招标文件如有更正说明,将在“宿松县招标采购网(ztb.susong.gov.cn)”上公布,请予以关注。

 

  宿松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201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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