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FY-G2015091
发布日期: 2015年7月1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凤阳县东南外环路配套工程施工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凤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招标人:凤阳县农村公路管理局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凤阳县府城镇
2、建设规模:全长1.74km,包括辅车道、雨水管道。总投资约460万元。
3、工程款付款方式:工程进度工程完成后付至合同价的60%,竣工验收合格并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80%,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无息)。
4、计划工期:不高于90日历日 (自开工至竣工备案)
5、招标范围:详见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及本工程工程量清单。
6、标段划分: 一 个标段。
7、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评标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通过工商部门年审,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建造师要求: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注册在本单位。
2、所有符合投标资质要求并不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上公示被暂停凤阳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
3、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及图纸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及图纸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传至凤阳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fyzg.gov.cn/)招标文件及图纸下载专区,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造成不能准时参与投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招标文件及图纸下载时间:2015年7月1日17时后;清单控制价下载时间:2015年7月1日17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标书费:400元。
五.投标保证金、信用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捌万元(RMB:80000.00元),信用保证金:叁拾贰万元(RMB: 320000.00元)须按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 入以下指定账户,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于开标前到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财务室核验(并缴纳标书费400元),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 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凤阳县东南外环路配套工程施工投标(信用)保证金。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凤阳支行
帐号:184231043152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2、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投标保证金同样的转帐方式提交,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退还给施工单位(无息)。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农村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丁雪峰 联系人:梁工
电话:13855067518 电话: 1396514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