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阜阳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特定区域内装饰、点缀玻璃幕墙、玻璃天窗、玻璃雨篷、钢结构屋面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阳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特定区域内装饰、点缀玻璃幕墙、玻璃天窗、玻璃雨篷、钢结构屋面工程施工已经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1 项目名称:阜阳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特定区域内装饰、点缀玻璃幕墙、玻璃天窗、玻璃雨篷、钢结构屋面工程施工
1.2 项目编号:FZGY-GCSZ20150102
1.3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阜阳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1.4 项目批文名称及编号: 发改投资[2010]488号
1.5 招标人: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1.6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阜阳市颍州区之清路以北广颍路以东
2.2 建设规模: 本项目特定区域面积12270 m2。主要内容为A区外事大厅(一层1-4轴交A-D轴,1-3轴交D-H轴),夹层、110指挥中 心(十三、十四层,机房及公共部分除外,公共部分包括卫生间、茶水间、楼梯间、电梯厅、前室、弱电间、管道井),C区餐厅(19-22轴交H-N),C区 二层及三层、B区屋面钢结构工程(框架+钢结构,用途为篮球活动场地)等;水卫、电气安装等;明框玻璃幕墙、钢结构明框玻璃幕墙、玻璃雨篷、玻璃天窗、新 增百叶等。
2.3投资规模: 约1900万元
2.4 计划工期: 21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质量标准: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有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 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③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 工能力。
3.2业绩要求:企业近五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五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至少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达到1000万元内装饰工程的项目和单项合同金额达到700万元幕墙工程的项目。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近五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五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金额达到1000万元内装饰工程的项目或单项合同金额达到700万元幕墙工程的项目。
3.5 信誉要求: / 。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8 外地企业进入阜阳市参加招投标活动,实行标后备案,按照阜阳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阜城进境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及管理工作的通知》(阜招管〔2012〕27号)执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2015年 5 月 22 日起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开标前1小时内到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服务大厅窗口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 6 月 11日 9 时 30分,地点为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四_室。
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安徽省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ct.org.cn
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 孙宇峰
电 话: 0558-2199036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欣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阳市颍州区颍西街道办事处中南大道7-7号
联 系 人: 郑书
电 话: 0558-2171268 18955806723
电子邮箱: bth771@163.com
2015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