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心接受委托,以询价采购方式购买一批货物,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被询价的供应商可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在2014年1月17日9时前,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单价、总价)。
2、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采购活动。
4、付款方式:合同约定。
5、本中心货物招标文件标准文本中的“合同条款”和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6、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二、采购需求:见附件
三、履约保证金:合同约定
四、编制报价函要求:
1、报价供应商应就以上货物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2、报价供应商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请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请将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一式二份(一个正本、一个副本)密封后递交本中心。
4、报价函(打印)装订成册封装。
五、联系方式:
地点:屯溪区政务新区西裙楼115-116室,联系人:苏先生、程女士,电话号码:2596425
屯溪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2014年1月13日
询价采购供应商报价函
屯溪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关于本次询价采购项目,我公司已认真阅读了贵中心发布的询价采购函,决定参加报价。
一、报价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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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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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技术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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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技术
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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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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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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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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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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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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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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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 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交付采购单位验收。
三、技术支持与服务承诺:
四、备注:
1、我公司报价函一式二份,一个正本,一个副本;
2、我公司理解最后的成交价不一定是最低报价;
3、我公司了解贵中心货物招标文件标准文本中的“合同条款”。
五、有关资质证明材料: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手机号码:
地址:
供应商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打印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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