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G-HN-2015-85 财2015年第06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询价采购方式,对怀宁县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局球墨铸铁材料五防井盖 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供应商须知
1、被询价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法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
2、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是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内的产品。
3、供应商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并提供下列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以上所有证书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正本或副本原件集中一个档案袋中备查)。
4、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文件或其复印件,必须清晰、完整。
5、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次性书面报价(单价、总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此报价包含设备、安装、调试、运费、税费、技术服务、质保期内的维修费以及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
6、供应商所投项目技术参数必须满足或优于询价函中的技术参数要求,不符合询价函要求的供应商报价无效。
7、报价函封面及封袋应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
8、报价函应采用订书机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装订须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报价函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清楚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包装密封于同一个文件袋内,加贴封条,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如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9、报价函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授权代表 ,还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函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的,或授权代表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将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10、供应商报价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函中报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供应商不同意按此修正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11、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控制价,高于最高控制价为无效报价。
12、报价函应按照本询价函提供的格式编制成册,每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3、供应商必须将报价函在本询价函规定的截止时间前现场递送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14、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怀宁县政府的所有采购活动。
15、 本次参加询价会的供应商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二、询价会及递交报价函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 4 月17 日 10:00 时
地点:怀宁县招标采购管理局二楼开标二室(高河镇育儿路24号)
三、要求交货期
双方合同约定
四、成交原则
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有效最低报价完全相等时,则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交货地点:怀宁县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局指定地点
六、付款方式:由双方合同约定
七、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肆仟 圆整(¥4000.00元),须从投标单位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或银行汇票等非现金方式出具,投标保证金的转款凭证上需注明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保证金在2015年 4 月 16 日17:00时前到账。
账户名称:怀宁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宁支行
账 号:188729821110
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八、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合同签订前,由成交供应商缴至怀宁县招标采购管理局指定账户。
2、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价的10%,账户信息为:
账户名称:怀宁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宁支行
账 号:176712246239
3、若成交供应商不按要求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应视作拒绝成交,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4、履约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按规定供货、经验收合格且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九、询价采购清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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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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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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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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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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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墨铸铁材料五防井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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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质为球墨铸铁,公称直径DN800即Φ700x850mm。承载力等级为重型D400,承载力40T,破坏荷载360KN。井盖形式为五防井盖,重量不小于100Kg(内含十公斤的玻璃钢子盖)且每个井盖配有特制钥匙的锁,执行标准DB34/T 1118-2010。圆形检查井井盖雨、污数量在供货合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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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套
(另加30把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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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说明:
1、供应商报价函必须标明所投货物的品牌与参数,保证原产正品供货。
2、报价函所提供的参数必须等于或优于询价函所提供的参数。
3、此次价格含供货方将货物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值、出厂费、检测费、运输费、上下车费、二次搬运费、保险费、税金等。
:4、 交货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供货方逾期交付货物的,采购方有权要求供货方支付按逾付货物价格日千分之五计算的违约金。违约金直接从货款中扣除。
5、供货方需分三次供货,每次货物送达采购方后,采购方按相关标准随机抽取样品送至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如检测不合格,采购方有权扣留货物、没收履约保证金、拒付货款并中止协议,同时供货方必须承担检测费用并还可能受到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6、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需将履约保证金(中标价10%)缴至怀宁县招标采购管理局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按规定供货、安装经验收合格且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单位账户。
7、中标价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质保期:两年(自供货结束之日起 ) 。
本次采购控制价:贰拾肆万圆整(¥24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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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资格审查资料
1、供应商须携带以下原件进行现场验证: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授权代表参加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十一、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怀宁县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局 集中采购机构: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马佳佳 联 系 人:程劲松
联系电话:0556-5166812 联系电话:0556-5101688
2015年4月9日
询价采购供应商报价函
项目编号:( )
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本次询价采购项目,我公司已经认真阅读了贵中心发布的询价采购函,决定参加报价。
一、我公司愿以总价格(大写) ,提供本次询价的商品。
二、报价明细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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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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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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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技术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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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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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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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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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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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货期:
我公司承诺于签订合同 工作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交付采购单位验收。
四、质量标准
五、技术支持与服务承诺
六、有关资质证明材料:询价函要求的所有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手机号码:
地 址: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