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福和家园四期、福和家园东区、实验中学南校区工程室内环境检测项目(项目编号:XAZBBC2015146-2)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补充”款的规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做出如下回答:
1、问:招标文件中 “要求投标人具有室内环境质量检测资质”是由哪个部门核发的?
答: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室内环境质量检测资质。
2、问:招标文件中服务周期要求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为止,行政主管部门只是那个部门?
答:行政主管部门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安徽省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投资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