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B3F2016-003(询价)
各潜在投标人:
受芜湖县交通运输局委托,对S248湾西路改建工程洋滩河桥基桩静载实验检测进行公开询价,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项目为S248湾西路改建工程洋滩河桥基桩静载实验检测,具体要求等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二、投标人资质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或桥梁隧道专项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检测工程师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名单记录。
三、投标报价
1、投标人须按格式报价。
2、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市场价,若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格,询价小组有权否决该投标报价。
3、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主要包括对S248湾西路改建工程洋滩河桥基庄静载实验检测等其他一切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项目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
四、检测数据、时间及地点
1、检测地点:芜湖县内
2、时间:桩基施工开始至桥梁交工。
3、检测数据:真实有效。
五、付款方式
桩基检测完成后付80%,桥梁交工后付20%。
六、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应标明“正本”,另一份应标明“副本”,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则以正本为准。
2、投标人须在2016年01月26日11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加盖单位公章送交到芜湖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宜当面提交,投标人可委托代表参加现场开标,如不参与视同默认)。
或邮寄到:安徽省芜湖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 邮编:241100
地址:安徽省芜湖县城芜南路延伸段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收件人:翟静恒
3、以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芜湖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不予接受。
4、投标文件组成(须按如下顺序及要求编制并满足询价文件需要)
(1)投标函(格式附后);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附后);
(3)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4)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若有)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资格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负责人证书;
(6)投标人基本情况标(格式附后);
(7)项目负责人及分项负责人基本情况表(格式附后)
(8)除投标报价外,投标人能够提供的优惠条件(若有);
(9)本询价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内容或者说明(若有)。
七、成交原则
1、成立询价小组
询价小组由三人以上单数的招标人代表、芜湖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业务人员、或相关专家组成;
2、确定预成交单位
在芜湖县招标采购管理中心的监督下,询价小组独立开展工作,开启所有投标文件,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预成交单位并出具书面询价采购报告书。投标报价经询价小组确认,该报价即为双方签约的合同价,投标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最高控制价
本次询价采购设置最高控制价,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超过最高控制价的投标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4、签订合同
成交单位在收到成交通知后3个日历天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前成交单位须提交成交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检测确认后并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担保期内不计息)。若成交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履约,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报价次低的单位递补为成交单位。同时采购单位可保留重新询价采购的权利。被取消成交资格的单位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代理处所有的采购活动;
5、无效报价。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1)询价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包括提交的各类复印件等)。
(2)询价响应文件内容、质量和服务承诺等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八、其他规定
1、投标人被芜湖县、芜湖市级或安徽省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且该处罚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芜湖县政府招标采购活动,视为不诚信。
2、预成交单位谈话考察(如需要):预成交单位在接到招标单位通知后,须在三日内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指定地点进行谈话,或招标单位组织考察。预成交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谈话的,视同主动放弃成交资格,并保留作出相关处罚的权力。
九、联系方式
芜湖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四楼(芜湖县城芜南路延伸段)
代理机构:芜湖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
联系人:翟静恒
联系电话:0553-2567732、0553-2567855(传真)
招标人:芜湖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徐国峰
联系电话:0553-8451217
询价文件( 皖B3F2016-003).doc
芜湖县交通运输局
芜湖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
二○一六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