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SZZFCG-2012265
本中心受安徽省宿州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以询价采购方式采购其所需的货物与服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询价须知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并同时符合本询价函“三、商务要求”。
2、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请在 2012 年 11月 2日 15:00时前,向我方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4、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询价小组将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5、付款方式:货物全部进场,初步验收后支付总货款的50%;安装完毕支付至80%;亮灯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合同工程款。
二、货物服务技术要求 预算: 一包:10.4万元;二包:11.2万元
一包:路灯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要求 单位 数量
1 路灯 见附件 柱 16
2
备注:
(1) 该工程不含安装,免费送货、调试;
(2) 中标供应商需加工一柱样灯,待审定后再批量生产。工期12天。
二包:电缆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要求 单位 数量
1 电缆 见附件 米 1600
2
备注:
(1)该工程不含安装,免费送货、调试。工期12天。
三、商务要求
(一) 资质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是满足以下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报价注意事项
(三) 交货期与地点
四、履约保证金
签订采购合同前,中标人须向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缴纳相当于中标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自项目验收日起满12个月无息返还。
五、编制供应商报价函要求
提供相应的资质材料。
六、其他
供应商报价函送达地址:
宿州市淮河中路556号财政局大楼302室
联系人:孙刚 联系电话:0557-3905772
传真:0557-3903062 邮编:234000
(采购单位盖章)
2012年10月29日
询价采购供应商报价函
采购项目编号:SZZFCG-2012265
致: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已认真阅读了贵方发布的(项目名称)询价采购函,接受贵方“询价须知”提出的各项要求,参与该项目报价。
一、报价表:
序号 货物名称 询价技术要求 报价技术配置 数量 单价 金额
1
2
3
合计
二、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 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交付采购单位验收。
交货地点:宿州市。
三、技术支持与服务承诺:
四、有关资质证明材料:
1、 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4、 询价函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手机号码:
地址:
供应商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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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平交路口中杆路灯及电缆技术参数
中杆灯(图2)草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