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安徽明光工业园区返乡创业园厂房工程补充通知如下:
1、增加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09年3月-2012年3月)必须具有类似施工业绩(一标段指跨度在8米以上,建筑面积在1万m2以上且为框架结构的公建项目或工业厂房项目;二标段指总面积在1万m2以上的钢构厂房项目)。
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该类似工程施工合同(投标人未提供资料的按废标处理)。
在公示期内招标人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标段中标候选人的类似施工业绩进行现场考察,如发现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类似施工业绩不真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由相应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第二中标候选人的类似施工业绩也将进行现场考察),依此类推。
2、因招标人及明光市审计局要求,对安徽明光工业园区返乡创业园厂房工程清单及控制价进行复核,每标段增加预留金80万元。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明细见本补充通知附件,原2012年2月25日发出的清单及控制价作废。
一标段最高限价= 17416908.10元×0.92= 16023555.45元
二标段最高限价= 15361300.94元×0.90= 13825170.85元
凡投标人投标报价突破以上最高限价的一律作废标处理。
3、本次招标分为二个标段,开标评标顺序按一标段;二标段。
投标单位可以同时投本次招标的全部二个标段,但只能成为一个标段的中标人。若投标单位在本次招标的全部二个标段中已成为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按开标顺序),则不再参与本次招标的二标段的竞标活动。
4、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第11页规定的资格审查文件(1)—(9)项提供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原件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全部递交至代理公司工作人员,由代理公司工作人员送至评标委员会)。
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安徽明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安徽天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