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G-AQ-2014-620 AQZB-2014-043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询价采购方式,对安庆市林业局办公设备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供应商须知: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
2、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是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内的。
3、供应商应就采购人清单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4、供应商所报价产品必须符合本次采购要求,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保证原产正品供货,提供相关资料、说明书、配件等。
5、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次性书面报价(必须同时报单价和总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此报价包含设备、安装、调试、运费、税费、技术服务等所有费用。报价超过本次采购最高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单价或总价有漏项的、单价与总价不一致的,均为无效报价。
6、报价函封面及封袋应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项目编号。
7、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供应商认为其他资料),采用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合并于一个包装袋内,包装密封,且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8、供应商如不按以上要求,所递交的文件将不被接受。
9、供应商报价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10、采购人邀请所有参与本次询价的供应商代表参加询价会。
询价会及递交报价函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15 年 1 月 12 日 15 时 40 分
地点:安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庆市龙山路215号)二楼(具体地点详见当天一楼电子显示屏)
1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12、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政府的所有采购活动。
13、不符合询价函要求的报价函为无效报价函。
二、要求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供货及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为 10 个工作日。
三、成交原则: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询价小组确定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最低报价完全相等时,则由询价小组现场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交货地点:
五、付款方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六、货物需求采购清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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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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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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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参数及配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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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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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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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距镜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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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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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头类型:微距镜头
防抖功能:支持
镜头结构:12组15片
焦距:100mm
最近对焦距离:0.3m
对焦驱动系统:USM超声波对焦马达
滤镜口径:67mm
光圈叶片数:9片
最大光圈:F2.8
最小光圈:F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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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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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角镜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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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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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头定位:APS画幅镜头
镜头用途:超广角镜头
镜头结构:10组13片
最近对焦距离:0.24m
最大光圈:F3.5
最小光圈:F22-F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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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说明:1、供应商报价函所提供的商品性能参数须等于或优于询价函要求。
2、供应商报价函必须标明所投货物的品牌与参数,保证原产正品供货,提供相关资料、说明书等。
3、供货商须提供原厂质保,质保期按照国家规定,且不低于所供品牌向用户承诺的质保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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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采购最高控制价:人民币捌仟叁佰元整(¥8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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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询价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
八、项目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张季 联系电话: 0556-5991158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 月 4 日
询价采购供应商报价函
项目编号:( )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本次询价采购项目,我公司已经认真阅读了贵中心发布的询价采购函,决定参加报价。
一、我公司愿以总价格(大写) ,提供本次询价的商品。
二、报价明细表(参考样式):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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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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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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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技术 配置 、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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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 应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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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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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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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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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货期:
我公司承诺于签订合同 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交付采购单位验收。
四、技术支持与服务承诺
五、有关资质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认为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手机号码:
地 址: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