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皖C32013GC084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3年9月3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河路(榴城路—禹都大道)、榴城路(新河路—卞和路)、迎宾路(禹都大道—世纪大道)提升改造工程已由相关单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怀远县城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新河路北起榴城路、南至禹都大道,全长约153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红线宽度为50米,设计时速40km/h,机动车道为双向6车道,为怀远县新城区北部一条南北向重要道路,自北向南与之相交的道路依次有榴城路、圣泉路、启王路和禹都大道。
榴城路西起卞和路,东至新河路,全长约170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度为40米,设计时速40km/h,机动车道为双向4车道,为怀远县新城区北部一条东西向重要道路,自西向东与之相交的道路依次有卞和路、新怀路、荆涂路、学苑路和新河路。
迎宾路是怀远县的一条南北向城市主干路,南起淮北大堤,北至宁洛高速;本次设计南起禹都大道,北至世纪大道,因禹都大道的改造方案和世纪大道的新建方案未定,本次设计为这两条道路预留衔接的空间,实施路段全长约2000米(桩号0+050~2+050)。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央企和上市企业预选市政库”会员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资信良好,自 2010年1月1日 以来有承担过 单项合同金额在4000万元及以上的沥青道路 施工业绩(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或中标通知书的原件为准);
3.3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 注册建造师资格,自2010年1月1日 以来承担过 单项合同金额在4000万元及以上的沥青道路 工程施工业绩(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或中标通知书的原件为准),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无在建项目;
3.4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相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一年及以上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并加盖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章),且该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开标时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6投标人必须在近三年内(2010年1月1日至今)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没有违法分包和工程转包挂靠行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保证金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在怀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yztb.cn)(下载专区)自 20 13 年 9 月 3 日起由投标人自行下载,如投标人不能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 元),在开标前一天17:30前现金递交至怀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售后不退。投标人须持购买招标文件单据和投标保证金收据方可在开标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本次开标会。
4.2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后,应到怀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换取收据,否则不接受投标(投标保证金等相关规定详见招标文件)。各投标人请在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及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的同时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怀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备案;不能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投标企业,财务将不予开具保证金收据。
4.3联系人: 王振坤 , 联系电话:0552-8058109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9 月 18 日 9 时,请在该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怀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怀远县禹王路东段建设银行怀远支行五楼第 一 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局网站、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招标投标信息网、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网、怀远县人民政府网、怀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yztb.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怀远县城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邵奎
电 话: 18855203456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蚌埠市治淮路587号禹王集团6楼
联 系 人: 温工
电 话: 0552-3071705 18096552659
传 真: 0552-3071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