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新河庄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招标公告(xz2015-471)
发布时间: 2015-12-09    浏览次数:67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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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新河庄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编号:xz2015-471)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宣城市宣州区养贤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河庄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是为了解决新河庄安置区污水排放的配套工程,主要包括污水提升构筑物及污水处理设备的制安,构筑物包括桩基、上部砼结构,污水处理设备由专业生产厂家生产的成套污水处理系统,包括设备的制做、安装。
2.2招标范围: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项目概算:约 105万元人民币。
2.4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
2.5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驻本项目的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常驻现场、不允许中途私自更换,不得兼职)。
3.3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自本项目开标之日前6个月内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如为事业编制人员,说明理由,并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本单位自本项目开标之日前6个月内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医疗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如投标人未提供证明,按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
3.4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标书费用,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不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4.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xcsztb.com)下载招标文件及附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在线支付,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支付、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缴纳则不具备投标资格。
5.3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请投标企业点击本项目公告下方“非网员领取招标文件”按钮,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招标文件领取流程 。
6. 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6.2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到招标文件指定账户(具体账户账号详见招标文件),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12月29日10时00分,地点为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宣城市梅园路52号)综合楼四楼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宣城市人民政府网、安徽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全省十六城市招投标联合信息网、中国建设招标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宣城市宣州区养贤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 焦主任           
联系电话:13865333336
招标代理机构:宣城凯胜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亚夏汽车城北1栋401室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63-2832391
 
                                                 201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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