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供应商:
本中心受采购单位的委托,对一批HDPE管材及配件进行公开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
2、投标人必须是产品制造商或经制造商合法授权的代理商(代理时期不低于两年),制造商注册资金须≥50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产品检验报告(当地市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省级批件)和质量管理认证证书等有效证书原件;
4、如非法人代表参加,须提供法定授权委托书并详细注明授权范围及被授权人权限范围。
以上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二、付款方式 :产品供货结束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50%,安装结束(2013年1月15日前)付至合同价款的90%,余款一年后付清(无息)。
三、交货时间及地点 : 合同签订后10日内供货完毕,货物供到用户所在地(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自来水公司院内)。
四、履约保证金 :中标后,须提供中标价的5%做为履约保证金(供货结束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五、确定中标人方式: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我方组织的询价小组将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六、订立合同: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订立采购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权,并由开标时确定的供应商中标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如中标人全面适当履行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中标人违约,履约保证金转作违约金予以没收。
七、编制供应商报价函要求:
1、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请在 2012 年9月12日15:30时前,向我方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2、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3、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提交法人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须密封装订加盖公章,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请勿在2012年9月12日15:30时之前启封”字样。请将报价函及相关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密封盖章后递交本中心。
八、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所有费用,不论结果如何,交易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担当这些费用。
九、其它
供应商报价函送达地址:黄山区太平西路(原法院大楼)
交易中心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 0559-8512181 邮编:245700
项目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 18955957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