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 J3ZC2012Z101号
尊敬的供应商:
本中心受采购单位的委托,对一批HDPE双壁波纹管(排污管)进行公开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
2、在中国注册的HDPE双壁波纹管生产企业(注册资金须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或经合法授权的销售代理商(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且代理时期不低于2年。
3、本项目不接受同一品牌授权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投标;
4、如非法人代表参加,须提供法定授权委托书并详细注明授权范围及被授权人权限范围。
以上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二、付款方式 :每月按实际供应材料结算一次,按结算额的70%支付货款,工程项目全部结束 (2013年3月1日前)按照本次项目实际供应材料的总结算额的95%(扣除每月已支付款)支付货款;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
三、交货时间及地点 : 合同签订后7日内供货,3个月内货物全部供到位,供到用户所在地(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政务新区)。
四、履约保证金 :中标后,须提供中标价的5%做为履约保证金(供货结束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五、确定中标人方式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我方组织的询价小组将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六、订立合同 : 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订立采购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权,并由开标时确定的供应商中标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如中标人全面适当履行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中标人违约,履约保证金转作违约金予以没收。
七、编制供应商报价函要求:
1、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请在 2012 年10月12日15:00时前,向我方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2、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3、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提交法人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须密封装订加盖公章,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请勿在2012年10月12日15:00时之前启封”字样。请将报价函及相关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一个正本、一个副本)密封盖章后递交本中心。
八、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所有费用,不论结果如何,交易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担当这些费用。
九、其它
供应商报价函送达地址:黄山区太平西路(原法院大楼)
交易中心联系人: 宋女士 联系电话:0559-8512181 邮编:245700
项目联系人: 焦先生 联系电话:13955982727
附件:项目要求及采购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