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明中都皇故城西城墙遗迹标识及外侧区环境整治工程(招标编号FY-G2015341)澄清及修改如下:
1、投标单位业绩要求:2012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市政绿化综合性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以①、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报告②、合同)。
现修改为:
投标单位业绩要求:2012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市政绿化综合性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以①、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报告或②、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
2、投标(信用)保证金交纳时间: 2015年12月28日 9 时 00 分前交纳完毕,不接受汇票,以资金到帐时间为确认时间。
现修改为:
投标(信用)保证金交纳时间: 2015年12月28日 15 时 00 分前交纳完毕,不接受汇票,以资金到帐时间为确认时间。
此补充通知文件作为招标文件(项目编号:FY-G2015341)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招标人:凤阳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代理机构:安徽华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