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CZXESG-2015-023-01
项目名称:升金湖保护区燕窝管理点周边环境整治建设工程(原升金湖金保圩巡周边圩口隔离沟等建设工程一标段)
招标单位: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一、招标条件
升金湖保护区燕窝管理点周边环境整治建设工程已由安徽省林业厅、财政厅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专项补贴资金,招标人为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建设内容、标段划分及控制价
1、建设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升金湖保护区燕窝管理点周边环境整治建设工程。
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人民币):贰拾肆万壹仟叁佰叁拾元贰角壹分(¥241330.21元)。
三、投标人资格及资质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备选库类别):
各标段投标人必须是池州市小额建设工程项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投标人备选库已核准入库的成员单位,且在有效限期内。
2、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的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安全生产B类证书。
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开标现场必须携带予以查验,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经池州市小额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投标人备选库,已取得中标资格且未完成施工任务(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的,取消本次各标段投标资格。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须知
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间内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5年12月10日至2015年12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即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价的10%,农民工保证金为中标合同价的2%。
5、报价制度及及工程结算方式
(1)本工程采用明标标底制。
(2)本工程的中标合同价(人民币):同招标控制价。(本中标合同价为投标固定总价,投标人无权调整,否则按废标处置)
(3)本招标公告所附的 工程量清单为招标人与中标人既定签约的合同工程量清单,合同内工程量清单结算按照中标合同价与预算控制价下浮率同比例下浮据实结算;合同外工程量结算按照 本工程预算控制价编制说明中计价依据、取费标准、主材价格等其它规定予以组价,并按中标合同价与预算控制价下浮率同比例下浮后进行结算。(本工程下浮率 (预算控制价-中标合同价)/预算控制价:0%)
6、工期要求:本工程各标段工期要求均为45日历天。
7、工程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8、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明标抽签法,具体方法如下:
1)、宣布经符合性审查后最终有效投标人名单。
2)、有效投标人按投标文件递交顺序,自行抽取代表本投标企业的球号即为该投标人的抽签号码。
3)、由招标人代表实施摇号抽签。
4)、抽签规则:随机抽出1名投标人,即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5)、招标人应当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本项目将重新组织招标,同时按相关规定对原中标候选人进行相应处罚。
9、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项目完工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中标合同价的50%;决算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90%,余款10%作为质保金在一年保修期结束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10、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格式见附件,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本和副本如有不同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封面右上角须清楚注明“正本”或“副本”。每份投标文件均应装订成册,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密封袋上标明项目编号、工程名称、投标单位。
五、招标机构及联系方式:
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 址:http://www.czztbj.cn/
邮 编:247000
地 址:池州市清风西路129号中央广场1#楼三楼
传 真:0566-231679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汪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566-2317910
建设单位联系人:徐文彬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13856668157
报名联系人:洪椿
联系电话:0566-2318357
六、其他:
1、中标人应向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有关规定交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中标价高于或等于50万元的,交易服务费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中标价低于50万元的,交易服务费为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
附件:
1、投标文件格式
2、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控制价
/Resources/Users/45965254-8c23-46cb-afc3-54ea59d931c4/附件.rar
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