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台县大演乡永福村2013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污水处理工程及给排水、人行步道工程 已由 安徽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以 农治办(2014)22号 文及其他相关单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台县大演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财政性资金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台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建设地点为石台县大演乡永福村,污水处理工程敷设干支管道总长4717米、新建垃圾房5座及其他零星土建工程;永福村给排水、人行步道工程敷设DN300-DN600雨水管道总长1479米、新建排水暗沟24.6米、明沟32.7米、人行道1947.4平方米、敷设De90mm给水管1300米、De20mm给水管50米、浆砌石挡土墙104立方米及其他零星土建工程,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本次施工招标仅包括污水处理工程污水管井建设、管道安装(不含污水管道主材采购及污水处理系统采购安装)、污水管道管槽开挖道路(地坪)拆除与恢复、新建垃圾房及其他零星土建工程;大演乡永福村给排水、人行步道工程管井建设、管道安装、管道管槽开挖道路(地坪)拆除与恢复、排水沟、人行道、挡土墙等其他零星土建工程建设。(具体施工内容详见预算说明);
2.3 标段划分:全部工程划分 1 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包中的 1 个合同标段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5 月 30 日至 2014 年 6 月 5 日,每日上午 8 时至下午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石台县仁里镇和平北路1号 持单位介绍信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需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在石台县设立分支机构的施工企业,由石台县人社部门出具,未在石台县设立分支机构的施工企业由企业注册地人社部门出具)、企业出具的拟任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及企业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无被限制投标且正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池州市以外的投标人须出示池州市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池州市外来建筑企业备案登记证书》。
以上证件均须留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身份证上的姓名须与单位介绍信上的报名人一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6 月 23日 15 时 30 分,地点为 石台县仁里镇石台宾馆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石台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stxzb.com/)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台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雷鸣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台县仁里镇(县环保局) 地 址:石台县仁里镇
邮 编:245100 邮 编:245100
联 系 人:吕扬健 联 系 人:刘陶
电话(传真):18956659562 电话(传真):13645662283;0566-6026125
招标人:石台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盖章)
招投标监管机构:石台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盖章)
2014年 5月 28日